光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
时间:2021-11-15 08:10:40  来源:   字体显示:

光政〔2021〕22号

 

光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官渡河产业集聚区,大苏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区,商务中心区,火车站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根据教督〔2017〕6号、豫政〔2018〕15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

2016年,光山顺利通过了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解决了办学条件基本均衡问题。但实现的基本均衡发展水平低、层次浅,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教育现代化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下一阶段教育发展工作的必然选择,必须全面落实责任,切实加大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实现教育公平,确保完成义务教育综合改革和推进教育供给侧改革的目标。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不断增加优质教育资源,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着力破解不利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关注每个学生的成长,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目标。到2026年,城乡中小学规划布局更加合理,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全面达到省标准化学校要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数量配置达标,结构合理,城乡教师配备均衡;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农村学校教育质量明显上升,校际之间教育质量差距明显缩小;探索实施小班化教育,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取得预期成果;形成一批素质教育高、内涵发展特色明显、优质均衡发展的示范学校;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和我县实际办学水平及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实现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顺利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验收。

三、工作重点

(一)补短板,提升保障水平

1.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切实保障教育经费“两个确保”,按需优先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要体现教育经费同步增长要求。按时拨付生均教育经费、教师教育经费、教师工资待遇经费、基本建设经费并实现逐年增长;完善义务教育经费县统筹制度,加大向偏远学校和相对薄弱学校倾斜力度。

2.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以及省定办学标准,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按规划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年度建设计划,明确建设主体和资金来源,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需要。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规划学校,统筹考虑县城建设与国家生育政策全面放开及流动人口变化趋势,进一步调整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编制实施城区学校布局规划,盘活存量、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积极扩充城镇教育资源,通过每年新建一所2000人或2500人规模的标准化学校,2022年—2026年,完成县八小、15年一贯制学校、火车站一贯制学校、朝阳(吕围孜)一贯制学校建设,新增学位1万个。同时,按照“严格控制总量,逐步消化存量”的目标,全面启动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到2023年,基本实现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全县义务教育学生数5%的控制目标。同步推进城乡学校升级改造。对照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标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要求,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升级改造任务,到2026年,基本实现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寄宿制初中、一所寄宿制小学”目标,全县城乡中小学实现教学区、活动区、生活区功能分明,校舍安全达标,教学及生活配套设施齐全,寄宿条件优越,学生在学校“住得好、吃得好、学得好,家长满意”的目标基本实现。

3.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确保新建学校符合省定办学标准。对现有学校组织全面核查,逐校建立标准化建设台账,实行一校一策,推动全面达标。县财政确保每年2000万元的教育技术装备经费投入,用于学校教学仪器装备、设备和标准功能室建设、图书增加与更新和教育信息化水平提升。按照《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对新建学校要确保建成一所、达标一所。对目前尚未通过标准化学校验收的学校,通过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我县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比例达100%。对已评为标准化学校但教育装备配备不足的学校,要组织全面核查、摸清家底,补齐仪器设备、图书资料、体音美设施等短板。加快推进光山县智慧教育云平台应用,加强录播教室建设、校园智能感知系统建设和智慧学习服务体系建设,推进IPV6部署运用,以“互联网+”为引领,形成智慧校园服务平台,实现优质教育资源联通共享。到2026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资源配置达到《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不高于0.50、初中均不高于0.45。

4.全面消除大校额和大班额。落实消除“大校额”“大班额”“三长”责任制,着力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大校额”“大班额”问题,到2025年秋季,县域内所有公民办小学、初中规模均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十五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均不超过2500人,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不超过45人、50人。全面提高全县义务教育整体办学水平,全面解决“大校额”“大班额”问题。

5.提升学校管理标准化水平。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开展标准化管理学校创建工作。健全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体系,深入开展督导评估工作,有效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不断缩小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管理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重内涵,提高教育质量

1.实现健康发展。贯彻依法治校基本理念,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章程和制度建设,坚持以德为先、五育并举,着力培养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严格落实《光山县中小学德育工作考核办法》,构建全科、全员、全程育人模式。严格落实《光山县中小学教学常规基本要求》,加强教师教学常规精细化管理,促进学生学习习惯自觉性养成。继续实施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制度,支持督学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以问题为导向,完善薄弱环节整改补强机制,推进学校规范办学和健康发展。

2.实现均衡发展。积极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突破城乡壁垒,采取名校+新校、名校+弱校、老校带新校等模式以及片区合作、多校联动等协作办学方式,探索成立跨区域教育联盟或教育共同体,通过配好管理团队、强化教学研究、定期跟踪分析、完善激励措施等办法,推动县域内城乡学校之间教育资源均衡配置,重点实施薄弱初中质量振兴和小规模学校质量监控。到2026年,县域内城乡学校之间教育资源,师资力量、课程开设、教学活动、质量评价、设施设备实现一体化同步配置、同步发展,基本实现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目标。

3.实现优质发展。完善学校发展性评价考核方案,建立涵盖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等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不断深化教学改革的实践与研究,转变学生学习方式,发展学生的学习力。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完善学生成长档案,在小学科学教学质量评价改革的基础上推进小学其他学科的教学质量评价改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4.实现特色发展。结合本地传统优势和学生兴趣需要,按照“一校一特色、一生一特长”的发展思路,打造特色学校品牌。实施特色创建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在特色项目上深度挖掘,在传统文化上变革升华。将学校特色创建与落实“两个更好”相结合,统筹推进中小学综合实践、社区服务、研学旅行等活动。县级层面突出以红色文化为主的研学主题,校级层面突出“美丽乡村之旅”研学主题。

(三)强机制,强化队伍建设

1.优先配置教师资源。按省定教职工编制要求核定教职工编制,盘活全县编制存量优先用于义务教育教师招聘,优先补充紧缺学科教师。设置专门面向师范类毕业生的岗位,增加中小学人才引进教师数量,力求县域内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学历结构、性别结构、年龄结构、学科结构比例趋于合理。实施学校后勤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节约一线教师编制。争取农村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缓解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的现状。

2.全面深化人事改革。全面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建立编制部门核定编制总量,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使用机制,提高有限编制的使用效益。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任教,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教师有条件“区域交流”,重点组织县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探索骨干校长到薄弱学校任教。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骨干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应交流轮岗教师的20%。

3.多措并举锻造队伍。发挥学校党建引领的核心作用,全面落实教师师德教育、激励、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落实师德负面清单制度。优化校长职级制改革,强化任期管理,促进校长队伍适度稳定。实施教师专业素养提升工程,实现骨干教师量质齐增。积极开展网络教研与研修,推进微课慕课、翻转课堂等教学模式创新实践,深化“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推进名校名师课堂城乡共享,推进教学点“网络联校”专递课堂建设,到2025年,实现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工程2.0培训计划全覆盖,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100%。

4.保障待遇突出关爱。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工资待遇平均水平。鼓励乡镇(街区)对属地学校设立教育成果专项奖励,鼓励爱心企业捐资助教,在优秀教师奖励、困难教师帮扶等方面发挥作用,积极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提高教师幸福指数。

(四)破难题,提升群众满意度

1.规范招生秩序。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施电脑随机派位。结合县城区学校布局规划,合理划定学校施教区范围,城区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继续执行公办优质高中定向生分配制度,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全面推进“阳光招生”,招生政策、计划、范围、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推进教育公平。统筹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迁子女就学,简化入学手续,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学位不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加强县特殊教育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全县义务段持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8%以上。

3.倡导“轻负高质”。落实国家“双减”和“五项管理”总要求,严格执行课程标准,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和作业量,推进中小学课程改革和作业改革。稳妥、有序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延时服务工作,丰富延时服务的内容,提高延时服务的效率。统筹管理县域内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依法取缔非法办学机构。

4.创新家校共育。坚持教师全员家访,让教师了解学生家庭,开展重点特殊学生结对帮扶;坚持校园开放,开展校长接访、家长学校、家委会活动,构建良好的家校关系;坚持主动宣传,充分利用学校公众号、微信号等自媒体平台,将学校开展的活动、取得的成绩定期向家长、社会宣传,真正让家长、社会知晓理解学校工作。真正实现学校开放办学,家长、学校共育英才。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县纪委监委、县防范办、编制、发改、教育、财政、民政、人社、审计、市场监管、交通、住建、自然资源、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公安、妇联、团县委、残联、融媒体等相关部门参加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见附件),制定《光山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方案》,定期研究解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建立领导干部、县直单位联系学校制度,加强对薄弱学校指导,帮助解决学校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高质量、高标准抓好抓实创建工作。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县政府负责统筹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各乡镇(街区)、县直在关部门要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高效协调,共同推进。全县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学习县域优质均衡评估指标,结合实际,确定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着力解决校际之间教育不均衡现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优先投入。紧紧抓住学校“大班额”“大校额”及资源配置、质量均衡等重点要素,在教育管理机制上创新,要因地制宜,按照轻重缓急,有计划、分阶段有序推进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经费保障机制,每年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教育,积极争取和有效使用中央和省教育建设项目资金和专项补助资金。设立校舍场馆建设、教育设备采购、教育信息化建设、教师培养与发展等专项经费,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四)加大宣传,强化督查。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全方位、立体化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宣传。积极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的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宣传各乡镇(街区)、有关部门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上所取得的成效。建立监督和问责机制,采取过程督促检查与专项督促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附件:光山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光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31日


 


附件

 

光山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组  长: 李  伟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王廷辉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

汪  葵   副县级

成  员: 王照锋   县政府办主任

金建军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雷成军   县委防范办主任

吴祖峰   县委编办主任

李宗栋   县发改委主任

汪锋普   县财政局局长

李启旺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雷成阳   县人社局局长

周国顺   县民政局局长

王承武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丁文生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晓峰   县住建局局长

邱远霞   县审计局局长

王世军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吴正锋   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彭贵远   县城管局局长

李学荣   县应急局局长

裴仁和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耿纪家   市生态环境局光山分局局长

陶红云   县残联理事长

赵  悦   县妇联主席

周俊宇   团县委书记

艾玉森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占  伟   县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

欧阳明星 县公安局副局长

扶  进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徐前进   县教育体育局副科级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李启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扶进、徐前进二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发展规划组、财政投入组、队伍建设组、综合治理组、弱势群体帮扶组、工作宣传组和监督检查组八个工作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职   责:负责统筹安排督导评估相关工作,撰写自查报告,填写申报表,完成备查资料的整理归档;做好全县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协调工作。

2.发展规划组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光山分局

职   责: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保证有效落实学校建设的规划、用地、设计、建设、资金等。

3.财政投入组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发改委、县审计局

职   责: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生均教育经费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教育项目的支持,做好配套经费落实和拨付工作。依法落实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经费,保证将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学校重点工程建设、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师培训、教育信息化建设和特殊教育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专项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

4.队伍建设组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 县教育体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

职   责:按省定教职工编制要求核定教职工编制,盘活全县编制存量优先用于义务教育教师招聘,优先补充紧缺学科教师。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城乡交流激励,做好岗位编制设定、职称职务评审工作;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津贴,做好绩效工资的考评和发放工作;做好教师交流、补充、聘用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人员的聘用与待遇落实工作。

5.综合治理组

牵头单位:县委防范办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城管局、县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光山分局、县市场监管局

职  责:维护和优化学校周边环境,加强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对学校安全管理、安全教育进行监督和指导,保障学校的食品安全、卫生安全、交通安全。

6.弱势群体帮扶组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县妇联、团县委

职   责:建立教助保障体系,保障孤残儿童、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贫困学生等弱势群体顺利完成义务教育学业。

7.工作宣传组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

职   责:大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行动部署,宣传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

8.监督检查组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职   责: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资金使用情况及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涉及的部门、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政策解读:《光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