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组织人事、劳动、建设、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负责对全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明确工作重点及责任,做到专人负责。二是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对全县范围内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矿山企业、建筑施工、服务、加工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使用农民工的个体工商户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场督促清欠,不及时兑现的依法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三是建立监督举报制度。设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设专人接待群众的监督举报,对举报案件一律要求在24小时内开展调查,依法进行处理。四是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开展现场办案活动,现场接受群众举报,当场立案调查,当场研究处理。止目前,该县共检查用人单位、建筑工地50余家,涉及劳动人数5000余人。共为190名农民工清欠工资30余万元。
备案序号: 豫ICP备05001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