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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
光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
光政〔2009〕14
日期:2010-1-14   阅读:180次  字体: 【 】        

光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官渡河工业园区,净居寺名胜管理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简

称《决定》)、《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决定》、《实施意见》和《通知》的重大意义

县级政府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大力推进县政府依法行政,是正确处理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把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法律制度落实到基层和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根本途径。《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发布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强化落实,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有了重大进展,维护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法制环境有了新的改善。但是,与新时期形势发展的需要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仍有不小差距。一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待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一些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状况亟须改变; 依法行政的重点仍在基层、难点仍在基层。认真学习贯彻《决定》、《实施意见》和《通知》精神,切实落实《决定》、《实施意见》和《通知》的安排部署,加强县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光山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必须把深入贯彻落实《决定》、《实施意见》和《通知》精神、加强县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广泛宣传、深入贯彻。要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自觉依法行政,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努力营造贯彻《决定》、《实施意见》和《通知》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要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和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加强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突出重点,着力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一)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并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县政府每年至少安排 4 次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及相关知识,举办 2 次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安排 2 次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并把考查和测试 结果作为任职的依据之一。要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培训情况、学习成绩应当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 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 共政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 与度。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 要进行听证,并逐步扩大听证范围,不断规范听证程序。

(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出重大行政 决策前要由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决策。

(五)实行重大行政决定实施情况评价制度。行政决策实施

后,实施机关每半年提出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和实施评价的报

告,决策机关对报告进行认真研究,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

(六)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未经集体讨论做出决策的,依法追究责任。

(七)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公布制度。各行政机关每隔两年要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含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者废止。清理后要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八)建立健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57号)精神。要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行政处罚投诉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行政处罚检查制度、违法处罚责任追究制度。县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省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行政处罚预先法律审核制度、行政处罚告知制度、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度。

(九)落实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各乡镇、办事处、园区、管理区和县政府各部门于每年11 月上旬将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县政府法制办,由县政府法制办汇总后报县政府。

三、严格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不得违法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制定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及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发布施行。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各乡镇、办事处、园区、管理区和县政府各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 15 日内报县政府备案。经审查发现与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方针政策相抵触或者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制定程序的,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建立受理、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规范性文件建议的制度,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四、规范行政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继续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事项。要积极实施行政审批项目动态化管理,并向社会及时公布,积极推行行政许可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不断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事前定标准、事中重指导、

事后严监督的行政管理方式,切实降低行政成本,不断提高行政

效能。要深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行政机关之间发生职权和

管辖权争议的,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涉及职权划分的,由具有管辖权的编制管理部门协调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决定;涉及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发生争议的,由县政府法制机构协调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决定,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问题。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要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罚没收入必须全额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对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违反罚缴分离规定以及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业务经费、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挂钩的,要依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制度。县政府法制机构每5年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机关是否具有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将合法的行政主体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向

社会公布。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拟上岗执法的人员要按照《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合格的方能授予其行政执法资格并准予上岗执法。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严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要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内部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精神,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和“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奖罚分明、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依法核准、界定行政执法职权,将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办事条件、办事程序等信息向社会公告,并将执法职责层层分解到具体的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健全民主评议制度,重点加强对县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依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的通知》(豫政〔20071 号)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或者征用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县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每年要组织 12 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

五、完善监督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要强化社会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直接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执法,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做出处理。要建立健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度,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要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政府信息发布机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六、创新行政复议机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精神,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充实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保证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必须有 2 名以上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参加,承办重大复杂行政复议案件不少于 3人。积极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素质。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利益协调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坚持便民原则,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做到有案必受,公正审理,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注重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理、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方式办案。依法公正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该变更的坚决予以变更。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参与涉及社会稳定或社会关注的重大行政争议案件协调工作,及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鼓励和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或者旁听行政诉讼案件。进一步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确保行政赔偿依法及时兑现。

七、转变职能,充分发挥社会自治功能

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不断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意识和公共服务职能,充分发挥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要充分发挥社会自治功能,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把政府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交给企业、社会和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要正确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充分保障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权利,严禁干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治范围的事情,不得要求群众自治组织承担依法应当由政府及政府部门履行的职责。

八、完善标准,切实加强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工作

2009年县政府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根据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要求科学设定考核内容和标准,将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决策、依法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等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奖励惩处、干部任免挂钩。加快实行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乡级政府和县政府部门不履行依法行政领导职责,导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 1 年内发生多起严重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该乡级政府和县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大力培育依法行政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九、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精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积极为政府法制机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确保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各乡镇、办事处、园区、管理区和县政府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政府法制工作。加大对政府法制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切实把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较高法律素质的政府法制干部充实到基层行政机关领导岗位,充分调动政府法制干部的积极性。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素质,创新工作思路,切实担负起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的职责。

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

贯彻落实《决定》、《实施意见》和《通知》精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既是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当前的紧迫工作。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依法行政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地区依法行政工作加强领导和协调。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对所属部门或二级机构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具体任务和要求,着力抓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务求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予以解决。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县政府。

 

 

光山县人民政府

○○九年六月

 

 

 

 

 

 

 

 

 

 

 

 

 

 

 

 

 

 

 

主题词:司法  法制  依法行政  通知

  光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6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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