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官渡河工业园区,净居寺名胜管理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光山县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光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三日
光山县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
工 作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县政府决定,从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2月28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行动,健全完善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推动建立定期排查整治的事故预防长效机制,重点排查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秩序比较混乱、事故隐患多的地区和路段,依法查处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查纠严重违法车辆,消除一批客运安全隐患,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使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一次死亡1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现全年道路交通死亡人数稳中有降的目标。
二、行动步骤
(一)大宣传阶段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探索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形成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整合手机短信平台、社区宣传栏、公交车站牌、大型公益广告栏等公共信息设施资源,构建公共交通安全宣传网络,切实扩大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在中小学校、驾驶培训学校、高速公路进出口、收费站、长途汽车客运站等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窗口。通过举办交通安全摄影比赛、交通安全主题文艺演出等活动,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延伸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重点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创建安全文明村、文明社区等工作有机结合,增强群众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责任单位:由县广电局牵头,县教育局、安监局、公安局、农机局共同实施。
(二)大排查阶段
1.开展重点驾驶人安全大排查。对客运车辆、校车、旅游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驾驶人要逐一排查,登记注册。对排查出有两次以上超员、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驾驶人要进行专门教育;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将车辆和驾驶人违法记录以及事故发生情况抄送县交通运管部门。对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多次交通违法记录未接受处理或发生死亡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客运驾驶人,县交通运管部门要其取消准驾资格、调整岗位或解聘,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责任单位: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局共同实施。
2.开展客运车辆、校车、旅游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情况大排查。对挂靠经营的客运车辆、校车、旅游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全部停止营运。对不落实门检、车辆保养等安全制度的运输企业、客运场站,要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监督其整改。
责任单位:由县交通局牵头,县安监局、教育局、公安局共同实施。
3.运用社会化机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县交通、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对照上级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有关技术规定和危险路段排查标准,综合考虑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研究制定排查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整治县域内所有国道、省道、县乡道路曾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急弯道、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等路段,摸清底数,逐一建档。对往年已排查治理的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要结合事故分析开展整治效果评估;对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要继续作为公路危险路段进行治理。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拓宽信息渠道,通过110报警服务台、县长热线、人大代表提案、政协委员议案、群众来信来访等多方收集隐患信息。在此基础上,县交通、安监、公安部门要共同制订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联合排查整治方案,构建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国、省、县公路的排查,由县公安局牵头,交通局、安监局共同实施。
(三)大整顿阶段
1.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整顿。乡、村两级要积极参与交通安全整治,加强对农村公路的管控,保证本辖区村民不坐违法车、农用车不违法载人。县公安部门要科学调整路面交警的勤务部署,逐步在重点乡镇组建公路巡警中队,充实警力,配备必要装备。对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强行超车和会车、逆向行驶、不遵守标志信号、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停车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严重超员的,依法扣留机动车。县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的源头管理,纠正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通过整治,使客车超速、超员违法行为发生率低于10%,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载人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车辆因超限或超载已被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处罚过的,其他地方和部门不得再处罚,坚决制止重复处罚。
要紧抓全省交通安全大整治机遇, 继续深入开展“十个一”工程,力争通过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农村交通事故的根本问题。 “十个一”工程即:成立一个领导小组;制定一个周密的实施方案;开好一个动员会;组建一支农村交通管理队伍;建立一个宣传阵地;建好一套工作台帐;完善一个交通管理机制;办好一个交通安全培训班;搞好一次交通安全排查;开展一次强有力的农村道路通行秩序集中整治。
责任单位: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局、农机局共同实施。
2. 县公安与交通部门联合行动、开展营运企业安全大整顿。县交通部门要落实对营运企业及驾驶人的监管责任,对营运企业、营运场站进行全面清查,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其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督促营运企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建立单车检验维修台账、行车事故记录台账、营运驾驶人档案,抽查驾驶人定期安全学习情况;督促营运企业与所有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完善聘用驾驶人准入考核制度。
责任单位:由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共同实施。
3. 县公安、教育、旅游和交通部门联合行动,开展校车、旅游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安全管理大整顿。一是严格整顿校车,实行校车校长负责制。对校车驾驶人定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对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日常检验,坚决杜绝校车带病行驶和超员、超速等违法现象。二是严格整顿旅游车辆。重点检查旅游车辆停车场地、安全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无场地、无安全制度和挂靠经营的车辆,坚决取缔其营运资格。三是严格整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运输资格和线路审批情况、车辆安全性能、外观标识和车身反光标志,对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由县交通局牵头,县安监局、教育局、旅游局、公安局共同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光山县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公安、监察、安监、交通、农机、教育、广电等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协调、督办等相关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的重要性,迅速行动,制定方案,强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各牵头单位要会同协办单位制定长效管理办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加强督促检查。县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自查自纠,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牵头单位要严格量化考核制度,制定专项整治考核办法,组织检查考核。
(三)加强责任追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凡发生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由安监、监察等部门严格追究驾驶人、车辆所属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有关单位要将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于每月27日前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各牵头单位要将专项排查集中整顿方案、考评细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2009年12月5日前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各有关单位工作总结务必于2010年2月22日前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光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