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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文件
光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玉米棉花良种补贴项目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日期:2009-9-25   阅读:次  字体: 【 】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进一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加快推进我县农业结构调整,现就做好我县玉米、棉花良种补贴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根据区域资源优势和农民种植习惯,参考实际种植面积和上级分配的补贴面积,今年我县玉米、棉花良种补贴重点放在西南部丘陵地区,主要包括晏河乡、泼陂河镇、南向店乡、凉亭乡,便于集中发放补贴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资源优势。

二、补贴对象

项目区乡镇生产中使用玉米、棉花良种的农户,按照实际种植面积足额补贴。

三、补贴标准和时间安排

补贴标准:玉米每亩补贴10元,棉花每亩补贴15元。

时间安排:农户玉米、棉花良种种植清册登记工作要于725日前完成,并上报到县农业、财政部门。良种补贴资金要于731日前发放到户。

四、操作办法

严格比照《光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光山县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光政办〔200946号)规定的程序核定补贴面积、发放补贴资金。遵循政策公开、标准统一、直补到户的原则,实行四公开四到户,即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补贴兑现到户。乡镇负责制作、登记和核定、汇总农户种植清册,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到县农业、财政部门;县农业部门要认真做好乡镇补贴农户清册的复核工作;县财政部门要按照农业部门复核后的分户清册,将补贴资金采取一折通一卡通)方式补贴到户。

五、工作要求

县政府成立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领导小组,把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同水稻良种补贴工作同部署、同检查,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相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向群众广泛宣传玉米、棉花良种补贴政策,公开补贴程序,制定补贴方案。县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到户。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附件:2009年光山县玉米、棉花良种补贴面积分配表

 

 

光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九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2009年光山县玉米、棉花良种补贴面积分配表

 

                                     

 

 

 

晏河乡

0.165

0.2

泼陂河镇

 

0.4

南向店乡

 

0.2

凉亭乡

 

0.2

 

0.165

1

                                     单位:万亩、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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