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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
副县长王军在全县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会上的讲话
来源:    日期:2010-8-13   阅读:次  字体: 【 】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回顾2009年度全县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安排部署2010年度全县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明确任务,为稳定全县粮食生产、扎实推进我县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提供重要保障。前一阶段,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人保财险公司、中华联合财险光山支公司为此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刚才,刘局长传达了《河南省2010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县人保财险公司、中华联合财险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了很好的表态性发言。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回顾我县2009年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

去年,全县政策性水稻保险共接受投保面积62.21万亩,共付赔款575.57万元,其中人保财险公司赔付480.06万元、中华联合财险公司赔付95.51万元。

一是各级财政及时足额拨付了财政水稻保险补贴,每亩保险金额258元,中央、省、市、县财政分别负担35%25%5%15%,为水稻保险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是农业部门在去年的水稻保险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农业局组织农业技术专家深入田间地头,指导水稻保险工作;配合保险公司,查看灾情,掌握了理赔的一手资料,为理赔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是两家保险公司认真负责,组织人员核实灾情,及时赔付农民受灾损失。

去年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乡镇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对群众的利益不够关心;二是宣传工作尚不到位,少数农户对水稻保险政策知晓不多、理解不深;三是投保面积不足,造成理赔面小,没让群众得到应得的利益;四是存在由村组干部或乡镇政府委托农村发展服务中心集体代交农户承担保费等现象,导致陪保金难以发放到户。这些问题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在今年的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中一定要加以改进。

二、认真开展2010年全县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

(一)统一思想,正确认识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

开展政策性水稻保险是国家出台的重要支农惠农政策,是县委、县政府立足当前全县农业实际,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我们要从执政为民和推进农业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政策性水稻保险,是增强农业、农村和农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防范和化解农业风险的重要手段,是拓展救灾渠道,进一步完善农村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推动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对于我县建立农业抵御自然风险新机制、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保障种稻农户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一件利民惠民的好事实事。

(二)明确目标,全面开展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

今年,我县水稻保险的基本目标是: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所有水稻种植面积均应按实际种植面积向保险公司据实投保。按照这一总的目标,当前要重点抓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农民积极主动参保。宣传发动是推进水稻保险的首要任务,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加大宣传水稻保险条款内容、保费补贴办法、定损赔付办法等主要政策,要将保险办理流程宣传通俗化、简单化,使农户容易接受、理解,充分了解水稻保险的作用。今年水稻保险的保费由中央、省、市、县财政部门、参保农户和龙头企业共同承担,每亩险额为263元,费率为6%,每亩保费15元,其中中央、省、市、县级财政各承担40%25%5%10%,参保农户承担20%,即每亩3元。要积极引导广大农户算好帐、算准帐,让农户充分认识到参加保险是花小钱、保大安的最有效方式,充分调动农户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切实采取措施,全面推进水稻保险应保尽保。农民投保费用的征收是水稻保险的重要任务。今年上级对水稻投保提出了新要求:保险经办机构要在农户缴齐保费后再出具保险凭证,即见费出单,据此申请各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农户承担的保费没有缴齐,就不能作为申请财政保费补贴的依据。所以,各级各有关部门不能再有等和无所谓的思想,要下真功,下实劲,必须把农户的参保费用征收到位,再由乡镇、办事处、园区、管理区向保险公司投保。要高度负责,认真落实,把这项惠及农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农民投保费用的征收工作要在831日以前完成。

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帮助农民提高防灾抗灾能力。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只是起到把农户损失降低的作用,不能完全保证农户的利益,因此,提前做好防灾抗灾,确保水稻高产丰收尤为重要。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服务群众,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县水利局、气象局要及时分析天气形势,预报可能出现的农业灾情,以便及早防范,减少损失。县农业局、两家保险公司及各乡镇政府要组织人员深入农户、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户做好防灾抗灾,提供水稻高产技术,帮助防治病虫害。力争通过努力,广大农户都能享受到丰收的喜悦。

四是落实诚实守信,做好鉴定和赔付工作。理赔是政策性水稻保险的关键环节,要抓紧抓好,不能有丝毫的疏忽。首先要做到准确鉴定。在灾害发生后,乡镇要组织领导和技术人员于8个小时内赶赴现场,做好取证鉴定工作;在接到报险后的12个小时内,县农业局和保险公司联合组成的查勘理赔工作组,要赶到现场鉴定,认真分析灾害原因,对受灾损失合理评估。然后要及时赔付。在鉴定结束后的2日内,县保险公司要将赔偿金交到农户手中,赔偿金额要按上限执行,不能不赔或少赔,要张榜公示,做到公开透明,各成员单位都要做好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好农户的利益。

三、精心组织,切实抓好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

今年的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以村为单位统一签单,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做到农民满意、政府满意、社会满意、保险机构满意,努力实现多赢目标。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已成立了光山县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全县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园区、管理区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我县的水稻保险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要搞好部门协作。农业部门和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技术指导,进行农业技术鉴定,核实投保农作物的品种、种植面积、保险额度、保费金额等。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与监督,要按照有关保费补贴管理规定,规范资金筹集、拨付、管理和结算工作,按照保险工作进度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并对保费资金的理赔和管理过程进行财政监督。保险部门负责保险的业务指导,要确保经营数据真实、费用控制合理、资金流向明晰、理赔快速便捷,同时要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积极主动,上门服务。

三要提供优质服务。今年我县政策性水稻保险仍然由人保财险公司和中华联合财险公司两家承保。中华联合财险公司在去年承保寨河、十里、槐店、弦山、紫水等5个乡镇、办事处的基础上再增加1个孙铁铺镇,其余15个乡镇、园区和管理区均由人保财险公司承保。两家承保机构要切实增强为“三农”服务的意识,严格把握水稻保险政策,加强经营管理,提供优质服务。要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豫政办〔201073号文件精神,做到应保尽保,不能有选择性保险。要严格按要求出具保险凭证,做到保险凭证必须到户。要准确及时地做好勘查定损理赔工作,确保受灾农户及时获得赔偿,做到保险理赔款必须到户。县政府之所以继续让两家保障公司开展承保业务,是希望两家公司比一比谁的服务最优最好,老百姓最满意,职能部门评价最高,而且还决定,下一年,谁搞的最好,就由谁承担这项业务。

同志们,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大家同心协力,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为我县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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