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官渡河工业园区,净居寺名胜管理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庆祝8月8日第二个全国“全民健身日”,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增强人民群众的体质和健身意识,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庆祝第二个国家“全民健身日”暨2010年全民健身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为契机,通过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提高科学健身意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活动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因地制宜、群众受益”原则,根据不同人群的健身特点,突出活动的科学性、健身性、趣味性,最大程度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三、活动主题
2010年“全民健身日”活动主题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大行动”。我县的宣传口号为“全民健身,溢彩光山”。
四、活动时间
8月至9月。
五、活动内容与形式
(一)宣传活动。以“全民健身日”活动为契机,集中进行体育科普知识宣传,利用宣传栏、宣传板报、横幅标语口号、体质检测、体质与健康咨询等多种形式,普及体育科学健身知识与健身方法,使“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体育健身理念深入人心。积极推广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具有时代特点、科学健康的体育健身项目,以满足广大群众的体育健身需求。
(二)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紧紧围绕“全民健身日”活动主题,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活动,可举办棋类、球类、秧歌舞、体操、老年操等比赛,形式要多样化、趣味化,吸引广大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积极营造全民健身、全民行动、全民共享的社会氛围。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光山县开展第二个“全民健身日”暨2010年全民健身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体育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体育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组织开展好“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活动作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全民健身日”活动可采取大型活动和小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可以组织规模大、项目多、影响力强的大型运动会或体育健身活动,也可结合实际,就近、就地,因地制宜地开展小型多样,方便群众参与的体育健身活动。要充分考虑各个不同群体和照顾弱势群体,积极组织开展他们喜爱的健身活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
(三)建立“全民健身日”活动表彰激励机制。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开展“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活动总结等有关材料,于2010年9月15日前报送县体育服务中心。县体育服务中心要按省体育局制定的“国家全民健身日活动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评选标准”,将组织开展活动较好的单位推荐上报参加省、市评选。
光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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