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官渡河工业园区,净居寺名胜管理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古树名木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的象征,是祖先留下的宝贵财富,是大自然留给我们的活文物,具有重要的生态、科研、人文、地理、旅游诸多方面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省、市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我县已全面开展了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工作,在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普查工作已经顺利完成,比较全面系统地查清了我县古树名木的资源分布和生长状况。为了进一步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保护意识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新闻媒体、科普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提高全民的保护意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自觉参与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在全县形成热爱古树名木、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对列入保护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分级实施保护,落实管护责任,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资、认养等形式参与古树名木的保护。
二、 完善资源档案,实行动态监测
各单位要在普查的基础上,对古树名木进行建档立案,形成完整的资源档案。建立古树名木的动态监测体系,定期对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生长情况、保护现状等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
三、 公布保护名录,设立保护标志
依据普查结果,确定古树名木保护名录,向社会公布,并设立醒目的保护标牌,明令保护。标牌上应印有古树名木树名、科属、编号、保护等级、保护单位等内容,古树名木的编号实行全县统一编号。
四、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复壮管理
目前,我县的古树名木多数生长衰弱,部分已濒临死亡,急需采取抢救性措施。各乡镇、办事处、园区、管理区要根据古树名木生长情况,采取围盘填土、设置保护性栅栏、支架支撑、填堵树洞、设置避雷针、防治病虫害、灌水施肥等复壮管护措施,确保其健康生长。同时,林业部门要积极开展古树名木的复壮技术研究,为古树名木的复壮管护提供技术支撑。
五、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护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办事处、园区、管理区要抓紧落实好管理责任,具体明确管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签订保护管理目标责任状。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建立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资金,将古树名木保护所需经费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实现长效管理。对于濒临死亡的古树名木,尤其是重点区域内有重要历史、人文和景观价值的古树名木,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抢救工作。同时要严格规范古树名木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依法加大对损毁和非法移植、盗卖古树名木行为的处罚和打击力度,促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光山县人民政府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