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资源、信息、专家、项目”四库信息
一、县情简介
光山县地处鄂豫皖三省交界地带,北临淮河,南依大别山,辖17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1个工业集聚区,1个名胜管理区,总面积1835平方公里,总人口81万,是国家著名的苏区县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也是北宋一代名相司马光的出生地,伟大无产阶级革命家邓颖超的故乡。
光山山清水秀,景色怡人。光山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位于亚热带向温暖带过渡地区,素有“江南北国”、“北国江南”之美称。境内山水一色的泼河、五岳、龙山水库风景,波澜壮阔的潢河、白露河风光,连绵起伏的王母观、赛山风貌,风光如画的净居寺、龙山湖旅游区风情充分展示了紫弦大地的神韵和秀美。
光山资源丰富,物华天宝。光山是全国粮油基地,著名的茶叶之乡,青虾和麻鸭的原产地,享有豫南“鱼米之乡”之美誉。有金、银、铜、铅及石灰石、沸石等20多种矿产资源,野生动物170余种,各类植物500余种;
光山历史悠久,文化厚重。周为弦子封国,故称“弦”,有文字可考的历史达4000余年。千年古刹净居寺是佛教天台宗的发祥地,“司马井”是“司马光砸缸”故事的发生地,紫水塔、永济桥、宝相寺春秋墓等历史文化古迹至今保存完好。邓小平、刘伯承、徐向前、李先念等老一辈革命家留下了光辉的战斗足迹,王大湾会议旧址、徐畈鄂豫皖首府机关旧址群等革命遗址达167处,尤太忠、万海峰、钱钧等数十位将军从这里走向全国。
光山发展迅速,魅力显现。是全国知名的茶叶产销集散地、羽绒服装加工出口基地、炉具生产基地、纺织针布出口基地和新兴化工能源生产基地。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油料生产百强县”、“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全省国土绿化模范县”、“全省产粮大县”等荣誉称号50多项,一座历史文化名城、生态园林新城、投资兴业之城正崛起在豫南大地。
二、重要基础设施
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宁西、京九两条铁路,沪陕、大广两条高速,106、312两条国道,338线、寨新路两条省道穿越县境。东距合肥280公里,南距武汉天河机场180公里,西距西安700公里,北距郑州320公里。
电力资源充足。全县现有110KV输变电站2座,在建110KV输变电站2座,35KV输变电站15座,10KV输变电站1座,年供电量可达8亿千瓦时。正在争取的220KV输变电站和建设规模1000MW的五岳抽水蓄能发电站将在2006—2010年期间投入建设。全县年供电量可达8亿度,具备办大工业的必备条件,近年来,工业用电量一直位居信阳市前列。
通讯等基础设施完善。程控电话装机总容量达10万门,移动通信和无线寻呼系统实现了无缝覆盖,可通达世界各地。开通了因特网和宽带网。县城内有日供水量2万吨和日供水量5万吨自来水厂两座,日处理3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一座。
三、资源情况
农业资源。初步形成了具有光山特色的“茶、鸭、虾、花”四大支柱产业。粮食作物以稻谷、小麦为主,经济作物有苎麻、油菜、黄红麻、花生等,素有“豫南鱼米之乡”之美称。全县现有生态茶园面积10.8万亩,年产干茶180万公斤。麻鸭饲养量达350万只。青虾养殖5000亩,年产优质淡水虾100万公斤。苗木花卉种植1万亩。加入了长江流域优势杂交油菜开发基地和国家优质茶叶品种基地。年产优质杂交稻2.5亿公斤,优质杂交油菜籽4000万公斤,是全省产粮大县和全国油料生产百强县。
土地资源。全县土地面积1831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21.86万亩,宜林面积92.5万亩,宜渔面积10万亩。土壤为黄棕壤、水稻土、潮土三大类。
水资源。县境内有库容量在1亿立方米以上的大型水库3座,小型一、二类水库138座。有大小河川80余条,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26条,其中淮河支流有小潢河、白露河、寨河和竹竿河。全县水资源总量平水年19.2亿立方米,总蓄水量5.9亿立方米。水域面积的可养殖水面18.9万亩。主要鱼类资源有:青、草、鲢、鲤、鲫、鳊、鳜、鳝、龟、鳖、虾、蟹等,全年水产品产量8500吨。还盛产水生经济作物莲籽、菱角、荸荠等。
林业资源。全县完成退耕还林16万亩、封山育林30万亩、荒山造林8万亩。板栗、银杏、桃、李、杏、柿、梨、葡萄等果树遍布县境各地,尤以板栗种植面积达10万亩,年产量达4000吨。优质名茶信阳毛尖中的精品赛山玉莲、净居寺毛峰、杏山竹叶青等,年产精制茶达到50万公斤。多次在全国、全省茶叶质量评比中获得金奖。林木以松、杉、栎、柏、槐、泡桐、柳、杨、椿、檀等树木为多,竹亦为大宗出产。县境内各地均出产中药材,普查资料表明有800余种,著名的有桔梗、苍术、半夏、丹参、香附、二花、柴胡、射干、天门冬、南山楂、金银花等数十种。
矿产资源。已探明地下矿藏有20多种,其中:金矿40万吨、银铜矿156万吨、铅锌矿20万吨、沸石5000万吨、莹石20万吨、活性白土2000万吨、澎润土8000万吨、石灰石1.2亿吨、石英石80万吨、铁矿石70万吨、花岗石、大理石8000万立方米,矿泉水流量26万立方米。
人力资源。在农业产业化和工业机制转换过程中出现了近20万剩余劳动力,其中有2万多高素质的大中专生、技校生。
四、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简介
官渡河工业园、天瑞建材工业园、十里民营工业园“一体两翼”格局初具规模。官渡河工业园规划面积9.3平方公里,基础设施投入5.5亿元,建成标准化厂房1.81万平方米,入驻企业18家;天瑞建材工业园位于县城西南,园区面积6平方公里,水泥、建材、机电、配载等产业商机无限;十里民营工业园位于沪陕、大广高速交汇处,规划面积300亩,羽绒、化纤、纺织、食品等已入驻企业30余家。具体情况如下:
(一)官渡河产业集聚区简介
位于光山县城南部,东接大广高速,南至龙山水库南干渠,西至龙山水利枢纽,北临小潢河,总规划面积9.3平方公里(其中起步区1.3平方公里、发展区4平方公里、控制区4平方公里)。以茶叶为主的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和以羽绒为主的服装加工业是集聚区的主导产业。集聚区北距沪陕高速入线口5公里,东距大广高速入线口2公里,距京九铁路光山站2公里,省道213线纵贯南北,省道338线横穿东西。投资1亿元建成了中心大道、工业大道、航空大道等主干道路6条,“四纵三横”的路网框架基本形成,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配套逐步完善。园区拥有220KV变电站和35KV变电站各1座,新型标准化自来水厂1座,小潢河(官渡河)、龙山南干渠为发展工业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截止目前,园区入驻企业60家,建成投产企业42家,其中主导产业35家,居住人口1.5万人。2009年园区完成工业总产值22.6亿元,实现利税3.8亿元。
集聚区优惠政策: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污染的项目均可入驻产业集聚区。并同时享受《光山县加快发展十六条(试行)》优惠政策。税收方面: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0万元的工业和公益事业性项目,对企业申报缴纳的税收本县分成部分实行“前2年全额扶持、后3年减半扶持”;对新建固定资产超过1000万元的大型物流仓储配送基地等,对企业申报缴纳的税收本县分成部分实行“前3年全额扶持、后2年减半扶持”;对注册公司申报缴纳的税收本县分成部分给予60%的奖励。土地方面:对投资者新建、扩建工业项目,实行土地优先预审、优先报批、优先供地,供地价格按河南省核定的本县工业用地最低价(每亩8万元)起价;对新进入园区、投资在6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的扶持政策。规费方面:凡在园区投资创办企业,必须收取的行政事业和服务性收费,一律按国家和省市规定标准的最低限收取或免收;投资兴办高新技术企业,自建设之日起,前5年免缴本县收取并支配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投资基础产业、基础设施、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和其它社会公益事业的,自建设之日起,“前3年免缴、后2年减半”收取本县支配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投资建设能源、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和兴办生产性企业,自建设之日起,“前2年免缴、后3年减半”收取本县支配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服务方面:对新上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县领导联系制度;积极为投资者办理各项手续提供全程服务。凡县内应履行的手续必须一周内办结,市以上有关手续由县行政服务中心全程代理;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入超过500万元的新办鼓励类工业项目,允许企业边施工、边申报,并按照服务承诺及时办结相关手续;实行延时审批办理默认制。金融服务方面:金融机构对投资企业在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贷款卡等方面,实行全方位优质的金融服务;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为企业发放贷款,对金融机构新增存贷款比例达到70%以上的进行奖励。规范执法方面:县政府对执法、执收单位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核定,公开标准,发放《收费登记监督卡》;严格控制对企业的各类检查,确保企业“25个宁静工作日”;凡拟对投资者处以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的,必须报告县政府。优化环境方面:严格执行信阳市委、市政府“五禁止”、“十不准”和《光山县加快发展“十六条”》,对不落实和不兑现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
(二)天瑞建材工业园简介
整体规划。工业园区整体规划(2020年前远景规划)面积58.4平方公里;目前,集聚区已规划面积3.9平方公里,初步形成了水泥及水泥制品加工区、建材机械加工区、建材石料加工区、公共服务区。
发 展现状。立足资源特点及资源条件,借助技术优势创建以水泥及水泥制品加工、建材机械加工、建材石料咖工为主的工业集聚区,其水泥及水泥制品销售遍及鄂豫皖 三省交界广大区域;建材机械加工以大型数选机床为主要产品,销往鄂豫皖冀鲁五省,部分产品已销往东南亚及非洲等地;建材石料广销鄂豫皖三省交界广大区域, 深受群众欢迎。至2009年12月,集聚区已入驻企业45家。
入驻条件。倡导建材、建材机械加工企业优先,其它产业为辅。
优惠政策:入驻企业享受《光山县加快发展十六条》优惠政策。
(三)十里羽绒工业园区简介
基本情况。处于沪陕高速和广大高速交汇处,省道213线和光潢路纵穿中心;紧临光山县城,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环境优美,商业繁荣,境内企业达3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有11家,年产值愈2亿元,并初步形成了羽绒加工、加油加气、食品加工、纺织化纤、花木种植五大支柱产业。
建设规划。依据光山县城建设总体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十里民营工业园绒毛加工聚集发展的客观现实,坚持高标准超前规划、高质量开发建设的指导原则,将十里羽绒工业园区办成豫南民营工业示范区,力争每年十户以上中小企业入驻工业区,用10年左右的时间,将工业园空间布局拓展至6平方公里,企业总量达到150家。
入驻条件。紧临县城,商业繁荣,物流集中;处于两条高速和省道、县道交汇处,交通发达;羽绒产业已具规模,发挥品牌带动效应;列入县重点建设项目,政策优惠;项目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
优惠政策。1、纳入了县城总体规划,优先解决企业建设用地。2、光山县委、县政府把十里工业聚集区列入县重点建设项目,为项目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政策倾斜,简化相关手续,为企业入驻提供便利条件。
五、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名录
截止2009年底,全县共有工业企业88家, 分别是:光山县第一水泥厂、信阳豫南强山建材集团总公司、光山县白鲨针布有限公司、光山县电业局、光山县第二砖瓦厂、光山县自来水总公司、光山县北向店民 政福利粮食加工厂、光山县东信彩砖彩瓦厂、天瑞集团光山水泥有限公司、光山县正坤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光山县众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光山县星兴机砖有限公 司、光山县星四方植物油有限公司、光山县惠农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商城县水泥粉磨有限公司罗陈分公司、光山县富生源植物油有限公司、光山县豫元腾木家具 有限公司、光山县紫水生猪定点屠宰厂、光山县东方服饰有限公司、光山县辰龙茶叶有限公司、光山县金茂纺纱有限公司、光山县白雀镇双轮精米厂、光山县万佳门 业有限公司、光山县十里镇工业园粮油加工厂、光山县顺发精米加工厂、光山县三元炉具厂、河南蓝天生态茶业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光山县斛山乡钱财米厂、光山县 得财米厂、光山县群力化纤有限公司、光山云泰纺织有限公司、光山县双兴羽绒有限公司、光山远大鑫鸳鸯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光山县中鹏羽绒有限公司、光山县六 通汽修有限公司、信阳吞达茶叶有限公司、光山县鑫盛胶合板厂、光山县砖桥镇兴辉精米加工厂、光山县白雀镇金谷精米厂、光山县上官岗大米加工厂、光山县殷棚 乡铜马矿业公司、光山县罗陈乡吉祥精米加工厂、光山县卧龙台龙丰精米厂、光山县南王岗石料开发公司、光山县亿元建材有限公司、安徽省二原物资有限公司光山 县马畈、光山县泼陂河镇京九大米厂、光山县泼陂河镇正兴精米厂、光山县寨河镇裕华油脂厂、光山县永兴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光山县孙铁铺镇民利精米厂、光山县 槐店乡蓝天大米加工厂、光山县长兴镇顺利精米加工厂、光山县财源粮油加工厂、平煤蓝天集团光山化工分公司、光山县罗陈乡祥云精米加工厂、光山县诚信羽绒有 限责任公司、光山县光华食品有限公司、光山县砖桥镇日昌精米厂、光山县传全粮贸有限责任公司、光山县金星灶具制造厂、光山县金源绒毛加工厂、光山县慨尔康 鞋业、信阳赛山云雾茶业有限公司、光山县凉亭马山岭茶厂、光山县光明厨房设备厂、光山县孙铁铺镇振华油脂厂、光山县国盛植物油有限公司、光山县金阳光纸业 有限公司、光山县五岳联发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光山县五云供水工程有限公司、光山县马畈徐洼石料厂、光山县新兴羽绒加工厂、光山县泼陂河镇王峰精米厂、光山 县凤友家具厂、光山县泼陂河大广灰沙蒸养砖厂、光山县金丰园面粉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沪州市曲酒三厂光山分厂、光山县泼陂河镇李岗石料厂、光山县泼陂河镇诚 精米厂、光山县孙铁铺镇宏昌精米厂、光山县兴旺羽绒有限公司、光山县南向店乡晶之润粉条加工厂、光山县殷棚乡粉条厂、光山县东湖免烧砖厂。
六、对外招商优惠政策汇集
(一)光山县加快发展十六条(试行)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速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增强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光山县加快发展十六条(试行)》(以下简称“十六条”)。
(一)投资导向
第一条 所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业和领域向县内外一切投资者开放。
第二条 积极鼓励发展新型工业、效益农业、特色旅游业和新型物流业,以及新办文化娱乐、体育、教育、医疗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
第三条 大力鼓励和引进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国内知名企业、驰名品牌生产企业和境外各类客商到我县投资兴业。
(二)扶持政策
第四条 土地方面
1、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通过土地市场依法获取。
2、对投资者新建、扩建工业项目,实行土地优先预审、优先报批、优先供地,供地价格按河南省核定的本县工业用地最低价起价。
3、投资创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一般入驻工业园区,园区以外原则上不出让工业用地(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财税方面
1、凡在光山投资创办企业,享受国家及河南省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2、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一次性投入超过500万元的鼓励类工业项目(不含矿产资源开发类项目),自投产之日起企业申报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实行“前2年全额扶持、后3年减半扶持”。
3、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入超过500万元的优质高效种植、养殖和林产品深度开发、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在享受前款规定的扶持政策期满后,对其申报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分成每年新增部分由县政府再减半扶持3年。
4、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入超过500万元的旅游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其申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实行“前2年全额扶持、后3年减半扶持”。
5、对新建固定资产一次性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大型物流仓储配送基地、专业特色市场、连锁经营超市等,其申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实行“前3年全额扶持、后2年减半扶持”。
6、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入超过500万元的公益事业性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其申报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实行“前2年全额扶持、后3年减半扶持”。
7、每年开展纳税大户评选活动,县政府对当年纳税前10名的大户给予奖励。
第六条 规费方面
1、凡在光山境内投资创办企业,必须收取的行政事业和服务性收费,一律按国家和省市规定标准的最低限收取或免收。
2、投资兴办高新技术企业,自建设之日起,前5年免缴本县收取并支配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3、投资基础产业、基础设施、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和其它社会公益事业的,自建设之日起,前3年免缴、后2年减半收取本县支配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4、投资建设能源、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和兴办生产性企业,自建设之日起,前2年免缴、后3年减半收取本县支配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七条 重大项目方面
对新进入我县、投资6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的扶持政策。
第八条 科技和品牌创新方面
1、逐年提高“科技三项费用”财政预算比例。对获国家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获省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8万元、5万元、3万元。对被评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被评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8万元。对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被评为省级高新技术产品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2、科技人员有重大发明创造和省以上技术创新成果,在我县推广后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年新增税收在50万元以上的,由县政府按其新增税收的一定比例给予科技人员一次性奖励。
3、 鼓励和支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名牌产品、国家质量管理奖、国家及部委明文支持的出口品牌、出口产品基地和河南省著名商标、河 南省名牌产品、河南省质量管理奖、河南省明文支持的出口品牌、出口产品基地、省级以上研发中心、获得国家免检产品和国家原产地保护产品的企业和外商投资先 进技术企业;被列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及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在国际、国内省级以上重大赛事活动中获得金奖、银奖的产品;获 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商标注册的;获得市以上荣誉称号的公益事业类项目;被评为国家AAA级以上旅游区、国家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和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县政府均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九条 引资奖励方面
1、积极鼓励县内外组织或个人向我县引荐项目,对引荐成功的招商项目,县政府将给予项目引荐组织或个人奖励,其中单个项目的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2、设立招商第一信息人奖。对于县内外有关组织或个人提供线索,由承担招商引资项目的单位为主引进的项目,由承担项目的单位在“以奖代补”经费中予以奖励。
3、设立综合奖。综合奖励按乡镇(办事处)、县直部门完成年度招商引资目标成绩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其获奖名额和奖金额度由县政府每年年终研究确定。园区、管理区完成年度招商引资目标,其奖励由县政府另行研究决定。
(三)配套服务
第十条 建立企业服务绿色通道
1、根据投资规模大小,实行县级领导或部门会办制度。对新上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县领导联系制度。
2、积极为投资者办理各项手续提供全程服务。县行政服务中心对全县各部门所有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审批权限、审批期限和收费标准等向社会予以公开。县内审批事项由县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凡县内应履行的手续必须一周内办结,市以上有关手续由县行政服务中心全程代理窗口办理。
3、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入超过500万元的新办鼓励类工业项目,在实行并联审批后,所有涉及项目登记审批的部门都要放宽准入,允许企业边施工、边申报,并按照服务承诺及时办结证照等相关手续。
4、实行延时审批办理默认制。对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各相关部门未按时办结或未办理且无法定缘由的,一律视为该事项本部门已默认许可。
5、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公检法机关要依法快速受理、快速立案、快速侦查、快速处理,坚决从严从重打击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不法分子。
第十一条 金融服务方面
1、金融机构对投资企业在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贷款卡等方面,实行全方位优质的金融服务。
2、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为企业发放贷款,对金融机构新增存贷款比例达到70%以上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十二条 出口奖励方面
鼓励外向型创汇企业发展,对年出口总额在100万美元以上(含100万美元)的生产型企业和年出口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含300万美元)的流通型企业,经县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由县政府按其每出口1美元奖励2分人民币的比例予以奖励。
第十三条 鼓励企业引才引智
1、投资企业技术人员在实行人事关系代理后,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受晋升结构比例的限制,需要重建人事档案的按有关规定给予重建。对引进县外人才在执业资格证核发和职称、技术等级评定上享有本县人员同等待遇,并优先推荐参加各级优秀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评选。
2、鼓励硕士学位以上的人才进入企业发展。凡博士学位人才到我县企业工作满3年以上的,县政府给予一次性个人创业补贴10万元。
第十四条 规范对企业的行政执法行为
1、县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办等单位对执法、执收单位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核定,并公开收费政策,发放《收费登记监督卡》。
2、严格控制对企业的各类检查。除安全生产检查外,原则上,同一部门不得对企业进行多级重复检查,同一事项各部门不得在同一年度内重复检查。
3、凡拟对投资者处以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的,必须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3天报告县政府。
(四)措施保障
第十五条 实行问责制
各级督查和县监察部门负责“十六条”及市委、市政府“五禁止”、“十不准”规定执行情况的督查。对不落实和不兑现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对故意刁难、延误各种审批手续,吃拿卡要,干扰投资者正常生产经营等破坏光山投资环境的,经查实后,对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单位一年内有1次被投诉查实的,给予通报批评;一年内有2次以上被投诉查实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 优惠政策兑现落实办法
1、从县财政、招商等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组建优惠政策兑现落实办公室,负责优惠政策的兑现落实工作。办公室负责建立财政扶持企业档案,在按规定程序审核后,于每年1月份和7月份兑现。
2、此前国家、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有关奖励扶持政策,在原奖励扶持期限内,其标准高于“十六条”的,按原奖励扶持执行;低于“十六条”的,按“十六条”执行。
3、“十六条” 所有涉及奖励资金除已有界定主体者外,均由县财政承担。未明确奖励标准的,由县政府常务会议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确定。
(五)附 则
1、“十六条”适用于县内外所有投资人及商户。
2、本优惠政策措施由县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光山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光政〔2003〕20号文件)同时废止。
(二)光山县加快发展服务业优惠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快发展服务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提升县域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府推动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服务业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突出非公有制经济在推动服务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加大投入力度,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服务业发展整体水平,推动全县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第三条 凡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未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全部向社会资本开放。各类服务业企业在登记注册时,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外,各部门一律不得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
第四条 鼓励引进四星及以上星级宾馆、大型连锁超市、工业房地产、仓储物流、道路运输产业、旅游产业、文化产业等现代服务业;规范完善社区服务、物业管理、中介等公共服务业;全面推进教育、体育、医疗卫生、金融等传统服务业。
第五条 重点支持新兴服务业、世界500强企业、国内外知名企业、驰名品牌生产企业到我县投资兴办服务业。
第六条 城市规划确定的商业、服务业用地不得擅自改作它用。投资者兴建鼓励类服务业项目,实行土地优先预审、优先报批、优先供地。并且县级财政收益部分全额用于服务业企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七条 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一次性投入超过500万元的鼓励类服务业项目,其申报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实行“前2年全额扶持,后3年减半扶持”,实行先征后奖。
第八条 投资兴办鼓励类服务业企业,自建设之日起,前5年免缴本县收取并支配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九条 县产业聚集区内生产性服务企业,享受区内工业企业相关优惠政策。
第十条 全面清理涉及服务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和禁止国家及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外的一切收费。对服务业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额度规定的,一律按下限额度收取。
第十一条 对新进入县域内投资6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服务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第十二条 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用于国家、省、市引导资金相配套项目贴息与补助,支持服务业新兴产业和薄弱环节的发展,扶持县鼓励引进类服务业和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服务企业发展。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服务业发展协调机制,优化服务消费环境,规范服务业市场秩序,严控检查评比,保护各类服务业企业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凡申请兑现服务业优惠政策的企业或单位,由县发改委会同县财政局审核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局直接将资金拨付给企业主管部门,再由企业主管部门奖励给相关企业或单位。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县政府法制办负责解释。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县级出台的有关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执行本办法。
七、光山县对外招商项目
全县有对外合作招商项目41个,投资总金额580400万元,其中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招商项目28个,文化旅游招商项目18个,基础设施项目16个,工业及农副产品项目7个(见后附表)。
光山县对外合作招商项目目录 | |||||
项目发布单位:光山县招商办 | 联系人:代鑫 电话:0376-8858648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额 (万元) | 合作方式 | 建设内容 | 备注 |
1 | 光山县官渡河产业集聚区项目 | 55000 | 合资或独资 | 道路、市场、医院、学校等 | |
2 | 光山县官渡河招商中心项目 | 5000 | 合资或独资 | 招商大厦等设施建设 | |
3 | 光山县蓝天茶博苑开发项目 | 3000 | 合资或独资 | 茶叶制作、茶艺展示等 | |
4 | 光山县古玩市场开发项目 | 5000 | 合资或独资 | 唐、明、清仿古建筑 | |
5 | 光山县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 54000 | 合资或独资 | 重点打造十二大景点(区) | |
6 | 光山县智慧博物馆项目 | 10000 | 合资或独资 | 综合性博物馆 | |
7 | 光山县泼陂河镇东岳寺开发项目 | 3000 | 独资 | 兴建农家乐酒店、田园风景游 | |
8 | 光山县星级酒店建设项目 | 16000 | 合资或独资 | 星级宾馆及设施建设 | |
9 | 光山县智慧博览园项目 | 18000 | 合资或独资 | 历史文化、休闲观光 | |
10 | 光山县北城三角商务区项目 | 12000 | 合资或独资 | 商贸城、游乐场、宾馆等 | |
11 | 光山县麻鸭养殖开发项目 | 3000 | 合资或独资 | 厂房扩建、屠宰生产线 | |
12 | 光山县青虾养殖开发项目 | 10000 | 合资或独资 | 虾池改造、深加工厂 | |
13 | 光山县白雀园镇“两景一带”建设项目 | 12000 | 合资或独资 | 滨河大道3.5公里,烈士纪念园、休闲广场、重修纪念碑,维修明清古街,恢复白雀园古貌 | |
14 | 光山县白雀园镇茶产业孵化园项目 | 9600 | 合资或独资 | 生产区、商务区、生活服务区和生产生活基础设施 | |
15 | 光山县白雀园镇大果红花油茶生态基地及茶旅游开发项目 | 4000 | 独资 | 整合开发、改造茶园1200亩,建设油茶基地、生态旅游观光带 | |
16 | 光山县省级森林公园项目 | 6000 | 合资或独资 | 林间野营区、垂钓区、游览活动区、露天舞台区、极限运动区等七大区 | |
17 | 光山县滨河新城(弦山段)建设项目 | 120000 | 合资或独资 | 建设高档商务区、配套学校、专业市场、医院、公园等 | |
18 | 光山县豫南家具大市场项目 | 12000 | 合资或独资 | 家具展厅、生产仓储、物流服务几大功能区 | |
19 | 光山县秀水蓝湾建设项目 | 22000 | 合资或独资 | 城乡接合部新农村建设、贯通牌坊路、治理护城河、配套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 |
20 | 光山县神龙生态林园项目 | 5000 | 合资或独资 | 硬化道路、人工湖、游乐中心 | |
21 | 光山县建材大市场项目 | 12000 | 合资或独资 | 建材、五金、卫生洁具、钢材等七大批发区 | |
22 | 光山县智慧大道二期工程及全线景观建设项目 | 12000 | 合资或独资 | 智慧大道二期、景观绿化、亮化工程 | |
23 | 光山县净居寺文化生态旅游建设项目 | 3000 | 合资或独资 | 紫云塔修复、景点、农家乐建设 | |
24 | 光山县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26000 | 合资或独资 | 道路、房等基础设施 | |
25 | 光山县司马光祠建设项目 | 3600 | 合资 | 司马祠设施建设 | |
26 | 光山县上官岗农民新村旅游度假项目 | 4800 | 独资或合作 | 生态庄园旅游建设 | |
27 | 光山县龙山湖风景区生态旅游开发项目 | 3000 | 独资或合资 | 休闲风情、生态旅游 | |
28 | 光山县烈士陵园建设项目 | 3000 | 独资 | 陵园景点建设 | |
29 | 光山县殷区起义纪念地景区建设项目 | 5000 | 独资 | 重建纪念碑、红军广场、修复钱小寨战斗旧址、钱钧将军将居、建设红军陵园等 | |
30 | 光山县汇泉麻纺厂招商项目 | 3000 | 租赁 | 改造升级、扩大规模 | |
31 | 光山县王母观生态旅游开发项目 | 8000 | 合资 | 生态园林娱乐设施 | |
32 | 光山县十里民营工业聚集区项目 | 5000 | 独资 | 羽绒加工、纺织化纤、苗木花卉 | |
33 | 光山县白雀园红色反思旅游公园一期工程建设、白雀园明清古街开发项目 | 3000 | 合资或独资 | 红色反思公园配套设施、古街开发 | |
34 | 光山县天瑞建材配载中心建设项目 | 12000 | 合资或独资 | 仓储物流、建材配载 | |
35 | 光山县茶具博物馆项目 | 10000 | 合资或独资 | 建设光山茶历史博物馆及茶具陈列馆 | |
36 | 光山县九龙中路改造项目 | 4800 | 合资或独资 | 道路拓宽、旧址改造 | |
37 | 光山县茶叶精深加工项目 | 5600 | 合资或独资 | 标准化厂房、生产线 | |
38 | 光山县羽绒服装专业园项目 | 20000 | 合资或独资 | 一流羽绒服装生产线2条、标准化厂房 | |
39 | 光山县水产品精深加工项目 | 3000 | 合资或独资 | 主要为龙虾、青虾、麻鸭加工建设及配套设施 | |
40 | 光山县五岳湖旅游区建设项目 | 30000 | 合资或独资 | 五岳旅游观光区、游客服务中心、北半环湖有机食品体验带、牢山寨工业文化观光带、环湖文化休闲观光圈 | |
41 | 光山县司马光酿酒项目 | 19000 | 合资或独资 | 仿宋朝酿酒厂房九幢,包装车间厂房五幢,自动灌装线三拾条,办公楼一幢及职员公寓若干幢 |